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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中小学路段交通设施设计要求梳理

标签:交通工程 | 发表时间:2026-05-07 16:05:16 | 更新时间: 2026-05-07 16:05:16 | 阅读数:17 | 评论数:0 | 字数:3825

一、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第8部分《学校区域》(GB 5768.8-2018) GB 5768.8-2018规定了学校区域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原则、要求,其所称的学校区域指的是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校门上、下游150m半径范围内的道路。 这是一本很薄的标准,加上封面一共7页。其第4条一般规定如下: 4.1 学校区域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与其他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相协调。 4.2 学校区域限速及警告标志的尺寸在GB5768.2要求的基础上放大。 4.3 学校区域交通标志采用的反光膜为符合GB/T18833一2012的Ⅳ类或V类反光膜。 4.4 学校区域的警告标志的底色采用荧光黄绿色。学校区域的辅助标志的底色可采用荧光黄绿色。 4.5 学校区域的限制速度值不宜超过30km/h。 4.6 学校区域的起点前、儿童经常出入的地点前以及直接通往校门的路口前,设置相应的注意儿童、注意行人警告标志。 4.7 学校区域设置禁止鸣喇叭标志。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其他值得关注的点就是: 5.2 注意儿童或注意行人警告标志设置在限制速度标志适当位置。 5.3 根据需要进入限速路段或限速区域前采用减速丘、压缩行车道宽度等措施,同时设置相应警告标志和标线。 6.2 学校门前交叉路口、出入口易发生临时停车造成堵塞的范围,设置GB5768.3规定的网状线。 6.3 学校门前一定范围内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或限时长停车标志。 二、行标《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25) 行标《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25)(2026年5月1日实施),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设计与交通设施设置的通则、校园出入口周边功能区设置,以及步行、非机动车、机动车交通组织设计与交通设施设置的要求。其所称的校园周边道路指的是距校园出入口不少于150m范围的道路(注:结合实际确定,范围一股不大于300m)。 这本标准关于交通设施的主要条文如下: 4.4 校园周边道路设置学校区域标志、机动车限速标志、过街设施和网状线等交通设施,设置减速设施和隔离设施。校园周边道路施划人行横道线的设置信号灯4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设置信号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符合GB 14886。注:GB 14886即《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4.5 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a)交通标志和标线符合GB 5768(所有部分): b)隔离设施的设置符合GB 50688和GA/T 1567;注:GB 50688即《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A/T 1567即《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南》。 c)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符合GA/T 1047;注:GA/T 1047即《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 d)无障碍设施设置符合GB 55019及GB 50763。注:GB 55019即《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0763即《无障碍设计规范》。 5.1 校园出口 5.1.1 校园出入口宜在距离交叉口范围100m以外设置,不宜设置在城市主干路或国省道上。 5.1.2 校园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应与学生峰时通行流量相匹配,可根据学生通行流量合理增设。 5.1.3 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宜分开设置。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对应不同道路等级时,应将步行出入口设置在等级较低的道路上。步行、机动车出入口不能分开设置的,应设置隔离设施分隔行人和车辆通行空间。 6.1.2 校园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应连续设置,宽度不应小于2.5m,新、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5m。 6.1.3 校园周边道路的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隔离设施。 6.1.4 校园周边道路的人行道与机动车出入口的交汇处沿人行道方向施划人行横道线,并设置阻车桩。 6.2.1 校园周边道路过街设施优先采用立体过街;无立体过街设施的,施划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信号灯配时应满足学生能够一次过街。 6.2.3 校园周边道路的人行横道应满足以下要求: a)人行横道线的宽度不小于6m; b)人行横道上游路段的车道施划停止线与人行横道预告标线。 7.1.1 校园周边道路宜设置非机动车道,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5m。 7.1.2 校园周边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彩色铺装。 7.1.3 校园周边道路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隔离设施。 8.1.1 校园周边道路设置注意儿童标志并附加“学校”辅助标志。注意儿童标志与限速标志组合设置。 8.1.2 机动车道施划“前方学校”或“注意学生”路面文字标识,横向减速标线穿插施划。 8.1.3 校园周边道路及交叉口的机动车停止线距离人行横道线边缘2.5m~3m。无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上游,在停止线与人行横道之间的机动车道上施划地面标线“礼让行人”或“车让人”。 8.1.4 校园周边道路设置禁止鸣喇叭标志,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8.2.1 校园周边道路车速限制宣采用分时段限速管理,上下学时段限速值不应超过30km/h; 8.2.2 校园周边道路车速限速标志采用可变限速标志,并在道路两侧双向设置。 8.3 隔离设施 双向4车道及以上的道路应设置中央隔离设施。 8.5.2 校园周边道路的禁停设施应清晰、明确禁停区间及禁停时长,且满足以下要求: a)校园出入口正对的车道施划网状线; b)校园出入口两侧至少50m范围内不设置路内停车位; c)校园出入口两侧各150范围内不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d)校园出入口周边禁停区域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 9.1 视频监控系统应覆盖校园周边道路。 9.2 校园周边道路以下位置应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a)信号控制交叉口及信号控制人行横道处; b)禁止停车或禁止长时停车的路段。 注:以上是该标准中关乎到具体交通设施设计的内容,还有其他内容没有抄录到这里。 三、行标《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 1047) 上面的行标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符合GA/T 1047,该行标中关于学校的条文如下: 4.2 视频摄像机 e) 城市主干路、次干路重要交叉口应至少设置一处,路段包含学校区域等情况的可视情设置; 4.9 机动车测速仪 交通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应设置,村庄、学校等人群密集的路段应视情设置。 四、北京地方文件 2022年,北京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制定的《2022年北京市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其中和交通设施有关的规定如下: 1. ……落实“八个一律”(一律有过街设施,一律施划网格线,一律设置警告标志,一律实施禁停,一律有电警设备,一律有人员维护,一律严格执法,一律共同治理)工作措施。加强学校门前停车管理,加大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因地制宜落实“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的规定,规范周边停车管理,治理学校门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查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黑车摩的揽客,商贩摆摊设点等影响环境秩序问题。 2. 完善交通标志设施,实施微循环改造。各区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安装信号灯、视频监控和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综合考量学校周边路网条件,“量体裁衣”制定针对性治理措施,通过增加出入口、施划单行线、实施微循环改造等措施,有效衔接学校周边交通流线,引导人、车分流,减少相互交叉干扰,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设停车港湾或在学校周边远端设置停车落客区域及护学通道,避免车辆过于集中学校出入口。 2023年9月20日,北京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又联合下发了《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和交通设施有关的规定如下: (三)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建设。完善校园周边“六类交通设施”,即禁停标志标线、行人过街设施、注意行人/儿童标志、前方学校标志、减速限速设施、非现场执法设备等交通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可设置单行道或限行道,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移动交通信号指示灯,或在学校门口附近划定临时停车区域等。落实学校门前5项基础设施,即人员过街设施、警告标志、前方学校标志、监控设备、防撞设施。最大限度完善7项提升设施,即网格线、禁停设施、限速减速设施、信号灯、非现场执法设备、步道阻车桩、隔离设施等。 ……严格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学校门前100米(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不施划停车位;…… 《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2019年)中第六十九条内容为: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强学校门前停车管理,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加大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规范设置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设施和科技监控设备;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形式和公交站点设置,完善道路公交设施
一些思考:
  1. 北京市的各文件,都没有关于学校门口不宜设置在主干道上的要求,本身主干道车流量大、车速快,和学校出入口的交通安全要求存在天然矛盾。尤其是主干路上在学校路段限速30,要么是绝大多数车辆都无视禁令标志,存在大量违章,或者甚至会增加追尾事故风险。
  2. 学校出入口也分为有学生进出的,和一般车辆进出的(比如教师车辆进出通道,或后勤车辆进出通道,或平时封闭的消防通道),各标准、规范或文件中并没有做区分。若出入口不是供学生进出的,那么交通设施按照普通的地块出入口来设计就可以了,否则涉嫌存在过度设计浪费投资。所以部分学校可以推动优化学校出入口的功能设置,将学生出入口设置在非主干路上,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3. 公安标准规定的比较细,但是落实起来很难。
  4. 如果在学校门口150m范围内有交叉口且设置了人行横道或其他过街设施,那么学校门口还需要设置过街设施吗?标准规范没有明确,但从字里行间理解是不需要的;北京市的相关文件也没有明确,但从字里行间又能读出需要设置的意思。从目前北京市交管局的具体要求里看,似乎也是需要设置的。
  5. 从上面的问题引出另一个问题:如果沿路有多个距离很近的学校、幼儿园门口,设施(尤其是过街)可否合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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